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四川省质监局官网获悉,近日,广安市质监局、广安区质监局联合广安市交警一大队,对广安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进行了专项检查整治和宣传。
检查组先后对广安市城北洪州大道、北辰大道,城南广宁北路、长宁街、长乐街等处的31户经营户进行了联合检查,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国认证认可条例》《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签订承诺书21份,张贴公告25张,发送明白纸93份。
一是广泛宣传。发放明白纸,明确经营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具体规定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二是规范经营。在经营者的经营场所张贴了公告牌,明确了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销售使用及管理的相关规定,并要求经营户在进货时认准国家3C强制认证标志,严格建立进货台账,严禁擅自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进行改装。三是落实责任。要求经营者签订依法经营承诺书,承诺依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