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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一气三表”专项整治取得实在成效

2018-01-02 14:30: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习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指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2017年以来,毕节市质监局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要求,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为中心,认真落实深化“放管服”监管体制改革,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瓶装液化石油气、民用水表、电表、燃气表(以下简称“一气三表”)作为整治重点,通过进一步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创新监管手段、补齐发展短板,全面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质量、安全、计量的满意度,整治工作取得实在效果。

主要做法

(一)“从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保障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水、电、气等生产生活有效供给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商业、服务业经营主体责任,探索“企业声明、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新型监管模式,推进社会诚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严格落实诚信经营机制。率先在全省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瓶体明示充装净含量,全市16家液化气充装站在17.5万余只气瓶瓶体粘贴《诚信经营承诺书》、明确标注液化石油气净含量、钢瓶检测有效期,有效杜绝长期以来瓶装液化气标识不清,计量模糊的行为。督促全市20余家供水、供气、供电公司公示《诚信计量承诺书》,通过电视媒体向社会承诺公告安装使用的“民用三表”100%经首检合格,计量短缺少一赔十,企业诚信经营承诺机制日趋完善。二是严格落实信用奖惩机制。建立“一气三表”经营企业诚信管理档案,加强企业诚信承诺事项落实情况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失信举报制度,根据对相关经营企业的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分类,建立诚信典型“红名单”“黑名单”通报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诚信示范企业优化检查频次,在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优惠扶持政策中优先予以提供公共服务便利;推进失信主体“黑名单”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对失信行为发起行业协会和跨县(区)联合惩诫。

(二)“从新”强化日常监管。突出管理体制创新,坚持依法行政,综合运用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抽查、示范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建立长效机制,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一是创新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出台《毕节市“一气三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质监、发改、住建等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形成部门合力,充分发挥部门联合执法1+1>2聚合效应。积极加强“民用三表 ”计量监管,落实计量器具准入机制,严格安装环节把关,将“民用三表 ”是否经首次强制检定合格纳入工程验收条件,对“民用三表”未经首次强制检定合格的新建住宅小区一律不予通过验收,从源头保障了新建住宅小区“民用三表”计量准确;各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住宅小区“民用三表”计量监督检查,推广供水计量直达用户,有序推进二次供水水表到期轮换工作,对未经检定安装使用“民用三表”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稳步提升“民用三表”强制检定合格率;,质监部门与住建(城管)部门加强对辖区液化气充装站、销售网点综合执法监管工作,督促超期未年检的销售企业及时申请年检,对违法充装和销售不合格气瓶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严厉打击销售“黑气”行为;价格监管部门加强“一气三表”价格监管,规范电、水、气价格行为,维护“一气三表”经营公平公正。通过部门间通力合作、联合监管,有效改善了监管部门职能交叉、信息不畅、多头管理、相互推诿的局面。二是创新专项监督检查举措。对39个小区的16005块电能表、29901块水表、8542块燃气表开展计量检查,抽取27批次水表 、24批次电表、4批次燃气表进行计量性能抽检,督促毕节碧阳国际城等14个小区对安装未经首次强制检定“民用三表”的行为进行整改,确保“民用三表”量值准确、可靠;检查液化石油气充装站98家次、检查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网点223家次、检查气瓶28350只、抽查瓶装液化石油气质量16批次、抽查瓶装液化气净含量30余批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729只气瓶进行查封没收,督促175个销售网点配备公平秤,查办液化石油气瓶各类安全、质量、计量违法案件12起,查处销售“黑气”行为50起,有效保障辖区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公平、质量安全。三是创新示范小区管理手段。将“‘一气三表’规范管理示范小区”创建作为管理机制创新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主体作用,制定小区“民用三表”到期轮换管理制度,组织11个新建住宅小区开展“一气三表”规范管理示范创建活动,落实小区“民用三表”首次强制检定工作。通过配备小区公平秤、设置计量宣传专栏、咨询服务台(室),公示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工作程序,提升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有效畅通小区业主举报投诉渠道。对七星关区博泰.美欣明珠、金沙县开明.同心城彩虹花园小区等11个新建示范小区在用的8495块电能表、8505块水表、1419块燃气表100%免费进行首次检定,保障“民用三表”量值准确,创造了小区和谐、公平的计量环境。四是创新建立三表到期轮换。针对长期以来老旧小区“民用三表”到期后计量失准,存在安全隐患的难题,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民用三表”到期轮换机制。组织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对使用年限到期的“民用三表”进行轮换,逐步推进老城区住宅小区、廉租房小区、公租户小区、城郊结合部小区“民用三表”损坏、超检定周期轮换工作,完成毕节兰苑花园小区、七星关区流仓廉租房小区等12个小区877块电能表、91块燃气表、6343块水表免费检定和轮换工作,既保障小区“民用三表”计量准确,也有效防止“民用三表” 性能老化造成“水、电、气”泄漏,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损失。

(三)“从实”提高服务质量。以改善民生供给为目标,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建设,畅通投诉渠道,增强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一是扎实抓好检测服务能力提升。加强计量技术人员培训,毕节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等4家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新建水表检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项,检定水表1万余块,有效保障了辖区水表量传溯源,加快电能表检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进程,组织筹建燃气表检定项目,确保辖区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民用三表”检定能力得以提升,为开展“民用三表”计量监督抽查、组织仲裁检定和计量纠纷调解提供计量服务保障,破解长期以来部分行业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开展“民用三表”检定的难题,有效消除社会对“民用三表”量值准确与否的疑虑,提高社会的认同感,提升政府公信力。二是扎实做好群众维权投诉举报。通过设立专线电话、专门信箱,在住宅小区公布“一气三表”维权电话,组织召开座谈会和开展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多渠道了解掌握社会诉求,并做好调查处理、整改和回复工作,确保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对群众咨询、投诉的100余起“一气三表” 事项及时进行处理回复,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一气三表”的满意度和获得感.2017年4月,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一气三表”监管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接受测评的83名群众总体满意率达97.6% ;接受测评的245名人大代表总体满意率为92.2%,监管创新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液化气瓶明示计量宣传工作仍要巩固。《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27550-2011)新标准实施后,取消了原规定中的额定充装量,按新标准要求所有瓶装液化气均必须按实际充装量明示净含量,公示诚信承诺事项,但因钢瓶回收有一定周期,有部分瓶装液化气未标注净含量,加之宣传力度不够,造成部份用户不了解充装净含量的规定,并且由于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量变更后,价格未相应调整,导致部分消费者认为充装量不足。

(二)“民用三表”接受首次强制检定仍须加强。我市部分实行二次供水的小区,水表是由施工单位直接安装。但由于住房工程验收中质监部门未实地参与,工程验收方验收时未能准确区分“民用三表”的首次强制检定合格证和出厂合格证的区别,故未能在源头上杜绝未经首次强制检定安装“民用三表”的行为。

(三)技术机构支撑计量保障能力仍需提升。由于我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长期受实验室面积、机构编制、资金投入等问题的制约,计量保障能力不足。目前仅有4人兼职开展“民用三表”检定工作,现有的水表、电表、燃气表检定装置由于设备老化,原燃气表检定装置和电能表检定装置已不能满足新规程要求,不具备开展电表、燃气表强制检定工作的条件;目前全市仅有3套卧式水表检定装置,每年的水表检定能力不足2万块,不能满足全市检定需求,从而导致电表一直由供电部门自行检定,燃气表和部分水表由生产地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后安装,不利于对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的后续计量监管和计量纠纷调解。

(四)供电部门实施电表首次检定仍有争议。虽然供电部门开展电表检定工作的“国八条”依据目前尚未废止,但供电部门未经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开展检定,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模式,消费者表示不理解,并对其所检电表的计量准确度与公正性也提出了质疑。这是全省乃至全国很多地区都没有解决的问题。

下步工作打算

“民用一气三表”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广大百姓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大局。市人大将 “民用一气三表”专项整治列为重点评议,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关心,也是对质监工作的鞭策鼓舞。为进一步巩固取得的建设成果,市质监局将以人大工作评议为契机,认真查找和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对各位代表提出的问题,认真反思、剖析、找原因、挖根源、定措施,寻找有效的解决办法,切实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以“5·20世界计量日”、“9月质量月”等宣传活动为契机,结合宣传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通过推送“质监业务公众微信平台”、设置“一气三表”宣传专栏等方式,继续加大“一气三表”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教育宣传普及力度,增进社会各界对“一气三表”监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努力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参与、公众关心的氛围,增强社会影响力,实现社会共治。同时,我局还将进一步督促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落实在钢瓶瓶体上明示标注净含量和诚信承诺内容,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诚信计量承诺工作常态化,加快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制度,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自我约束机制,让经营企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广大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二)进一步强化联合监管。加快推动出台《毕节市加强“民用一气三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整合质监、住建、城管、水务、工能、工商等相关部门资源力量,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一气三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分析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有关部门主动沟通,达成共识,提出解决方案,发挥部门联合执法1+1>2的聚合效应,确保液化石油气安全充装,切实提高瓶装液化石油气质量计量水平,确保新建住宅小区“三表”首检合格率显著提升。

(三)进一步提升检定能力。积极向市级财政申请技术能力提升资金补助,加快筹建电能表、燃气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装置、完善水表检定装置进度,全力补齐检验检测短板,实现“民用三表”检定项目全覆盖,提升辖区“民用三表”检定服务能力,为有效开展“民用三表”计量性能监督抽查,组织仲裁检定和调解计量纠纷提升技术保障能力,维护群众用水、用电、用气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破解体制难题。通过加强执法检查,督促供电部门依法安装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首检合格的电表,依法对供电部门下设的计量检测中心开展电能表检定工作进行清理整顿,对于辖区检定需求量较大的电能表,市质监局局将积极探索检定工作新机制,通过授权辖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检定机构实施首次强检,结合部门随机抽查复检等形式,突破当前由供电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开展电能表首检工作的模式,保证电表检定数据公平公正,量值准确可靠。

(五)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继续保持打击“民用一气三表”领域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综合运用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主动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强化跟踪督查问责,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出现反弹;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治任务,落实具体措施,扎实推进,确保整治力度不减;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不回避、不护短,整改落实,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打出声威、产生震慑,助推我市先行先试的“法治毕节”创建工作。

(六)进一步突出示范引领。以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为申报主体、县(区)市场监管局(质监分局)为创建组织实施单位,在各县(区)打造1-2个“民用一气三表”规范管理示范小区。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示范小区用户瓶装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瓶装液化气100%标注净含量,净含量检测合格率达100%;“民用三表”首检率达100%;探索建立“民用三表”限期使用和到期轮换制度,让百姓体会到“民用一气三表”整治带来的成果,提高广大群众对整治工作的满意度。(龙勇)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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