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安徽省庐江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按照《安徽省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的规划部署,采取“四有”工作法,加强质量监管,提升建筑工程质量。
一是常规工作有创新。编制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案639余份,下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意见书3000余份,做到常规工作有新意。
二是专项检查有成效。开展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3次,起重设备专项检查3次,组织质量安全专家开展防火、汛期、高温检查20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均现场下发监督整改意见书;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及时下达了暂缓施工意见书,督查整改。
三是主体责任有加强。对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行为列为重点监管,对勘察的真实性进行全过程监管,勘察报监项目45个,抽查项目现场勘察作业情况10个。全面推动“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切实增强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是质量投诉有回音。按照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力求“处理及时、用户满意”的要求,共受理来人、来电、信访投诉69起,结诉率达100%,满意率达97%以上。 (宋功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