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原质检总局官网3月23日消息,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张家湾葡萄、肃宁裘皮、盘锦大米、怀宁贡糕、龙池香尖(龙池尖茶)、安茶、黄山白茶、黄山毛峰茶、霍山石斛、天柱山瓜蒌籽、武夷岩茶、武夷红茶、洞溪七姊妹辣椒、李庄白酒、屏山炒青茶、古荣糌粑、尼木藏香、林芝灵芝、镇巴腊肉、庆安大米、铁力大米等产品的81家企业,生产盘锦大米产品的2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质检机构提出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或变更的申请,由有关省级质检机构审核,经原质检总局审查合格,现予以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并发布公告。
自即日起核准其在相关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由质检机构按规定对其实施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