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市监局日前认真组织开展《庐江县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意见》起草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起草背景。按照《合肥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规划》(合办〔2018〕4 号)要求,结合庐江实际情况,起草了《庐江县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意见》(讨论稿),旨在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质量监管,不断增强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区域竞争力,为扎实推进省会城市南部副中心建设,更好展现“质量领航、魅力庐江”的城市形象,努力构建“庐江质量”新优势,打造“庐江质量”新标杆,实现庐江“新跨越、进十强、争百强”提供质量支撑。
二是精益求精,细化起草过程。《实施意见》(讨论稿)形成后,县市监局多次召开会议,对架构、内容进行反复研究酝酿,形成初稿。5月4日上午,许华为县长来我局调研检查时,就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许县长要求,积极与各相关部门对接,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11条,根据各方反馈的修改意见,对文稿进行充实和完善,形成了《实施意见》第二稿。5月8日晚,桑祥庆副县长主持召开推进会,对文件起草提出要求,按照会议精神,再次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调整,形成了提交政府常务会的《实施意见》(修改稿)。
三是强化落实,明确主要内容。《实施意见》共分5个部分,分别是指导思想、创建目标、主要任务、创建步骤、保障措施。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是从宏观上把握形势、提高认识,突出“为什么创”的问题。第二部分创建目标,明确了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理清思路、找准定位,突出“创什么”的问题。第三部分主要任务,重点围绕11个方面开展创建工作,明确了具体任务,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主要突出“怎么创”和“谁来创”的问题。第四部分创建步骤,共分动员部署、创建实施、整改提升三个阶段,时间从2018年1月到2019年12月。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主要讲保障工作,突出“怎么创好”的问题。(王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