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已于2018年7月2日全部结束。西乌旗企业年报率为97.05%,连续第三年度排名全盟第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将年报工作作为2018年度上半年的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抓力促,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责任明确、组织有力。
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通过群发短信、电话通知、公众号宣传等方式,告知企业年报时间、要求,以及不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不良后果,提高企业对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便利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
加强帮助指导,按时保质申报。针对部分企业对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熟悉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在接受电话咨询和上门咨询的过程中,耐心、仔细讲解,指导企业进行年报,为缺乏申报能力的企业提供帮助,让企业满意。
加强责任分工,确保督促到位。建立责任制度,根据人员情况和未年报企业分布情况合理划分为若干个片区,并包干到人,逐户催报,做到户户有落实,户户有结果。
截止7月2日,企业应报 1489户,实报1445户,未报44户,年报率 97.04 %,农民专业合作社427户,实报 381户,未报46户,年报率89.23%,个体工商户7839户,实报6236户,未报1603户,年报率79.55%。苏日嘎拉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