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红盾利剑护农”工作要求,紧扣监管、指导、创建、维权四个关键环节,积极建立健全环环相扣、多向互动、整体推进的农资监管服务链,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积极向上的农资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障农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宣传,增强守法维权意识。加大对农资经营户法律宣传和规范引导力度,督促守法经营、诚信自律;利用乡镇农村广播、村委会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消费提示等形式,增强农民群众农资识假辩假、科学使用和维权法律知识。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力度。从对农资经营主体监管、农资商品监管、农资经营行为监管、农资市场预警管理四个方面入手,开展农资经营主体调查摸底、农资商品抽检和农资经营主体定向抽查等工作,增强日常农资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提升农资监管水平。强化部门协作,推行“联动化”监管。不断加强与农牧业、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牵头召开农资监管联席会议谋划全县农资监管工作,重点时节组织开展农资监管联合执法检查,共同举办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农资监管工作总结、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建立健全农资监管信息定期通报制度等举措,着力构建“目标同向、检查同行、活动同办、信息同享”的“四同”农资联动监管长效机制,形成资源共享、齐抓共管的有利局面,有效增强监管合力、提升执法效果。
三是开展农资抽检,推行“质量化”监管。每年在农资销售旺季配合检验机构对辖区农资商品开展质量监测,在恪守抽检规范、确保抽检区域全面覆盖的基础上,结合各所辖区农资经营主体的数量和农资商品的主要类型合理划分监测类别和批次,把历年农民投诉多、媒体曝光多的农资商品作为抽检重点,进而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农资商品进行查处,不断倒逼广大农资经营主体诚实、守法经营并严格落实农资经营法定义务,有效严防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农资市场。
四是优化指导举措,激发自律经营的内动力。实施开业助导,进行“入门式”指导。要求各基层所监管人员对辖区农资经营主体逐户走访、上门服务,向其发放农资经营进、销货台帐,积极宣传农资经营法律法规并采取签订责任书的方式明确农资经营主体经营职责,督促、指导其做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登记工作,切实把好农资经营准入关、批发关和销售关。
五是在农资经营店面内悬挂农资经营管理制度套牌,制度套牌内容包括诚信经营承诺书、商品质量责任书、农资商品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农资商品质量不合格下架、召回、赔偿制度等内容,一旦发现缺漏及时补全,截止目前,共签订责任书221份、悬挂制度套牌221套,覆盖率达85%。
六是围绕农资经营诚信守法示范店创建,传播守法经营的正能量。开展创建活动,推动主体“创先进”。积极组织开展农资经营诚信守法示范店创建活动和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一方面,成立由市场监管、农牧业局、消费者协会代表、农资经营单位代表共同参与的联合考评小组,有效避免创建结果“一言堂”的现象,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创建环境,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创建引导,借助主体调查、举办特定活动、媒体宣传等多种途径向对创建活动进行宣传,参照创建标准对有意创建的农资经营主体进行上门辅导,有效提升创建活动知晓度和成功率,同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联合农牧局、供销合作总社、消费者协会共同对成功创建示范店的农资经营店给予奖励,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农资经营主体的创建积极性。
七是开展结对帮扶,推动典型“传经验”。在深入开展农资经营诚信守法示范店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农资双向结对帮扶机制,一方面,推动基层所监管人员与农资经营示范店建立帮扶关系,由监管人员为示范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农资技术指导、农资信息发布、台帐制度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农资经营示范店与一般农资经营店建立帮扶关系,由农资经营示范店为一般农资经营店提供农资信息、经营管理、技术咨询、法规知识、商品调剂等方面的帮助,由此构建起一个比较完整的农资双向结对帮扶机制,进一步扩大了农资经营诚信守法示范店的示范带动效应,全面提升了广大农资经营户的整体素质。截止目前,已先后组织三批帮扶活动,累计共有 33名市场监管人员、11家农资经营示范店、67家一般农资经营店参与。
八是进行“倒逼式”指导。由市管股牵头,局所联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辖区农资经营主体经营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场示范指导农资经营主体落实“两账两票、一卡一书”等农资经营管理制度,并将督查情况在内网予以通报,要求市场监管人员对辖区经营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农资经营户持续关注、督促、指导,推动其做到查验到位、台帐健全、记录清楚,对于不履行法定经营职责且屡劝不改的农资经营主体,将其列入重点督查对象,进一步加大对其督促整改力度,确保其落实好农资经营法定职责。
九是强化执法,严查坑农害农行为。强化日常检查及专项监管,抓好农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对反映投诉较多的化肥、地膜、成品油、农机具开展质量抽检,严防假劣农资商品流入市场,严查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是创新管理,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注重沟通与服务相结合,对农村文化水平低、进销货渠道不畅通的农资经营户实行帮扶,引导其诚信守法意识逐步增强、农资台账逐步健全;注重部门和协同相结合,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和完善农资市场日常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广大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十一是强化农资维权,打造农民维权的避风港。拓宽维权网络,提高维权“便捷性”。以12315消费维权投诉举报平台和原来在每个行政建制村设立农资维权投诉点为基础,进一步将农资维权投诉点的覆盖范围扩大到辖区每个农资经营网点,要求基层所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农资消费投诉,在辖区所有农资经营主体经营店面内张贴“红盾利剑护农”牌,对外公布联系单位、联系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方便农民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随时随地进行投诉,为农民维权提供更便捷、更专业、更周到的服务。开展各类活动,提高维权“主动性”。组织好每年一度的“3.14”红盾利剑护农主题宣传活动,不定期联合辖区农牧、供销部门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主动出击现场受理农资消费投诉,同时积极发放农资维权宣传手册和解答群众问题,指导广大农民群众如何鉴别真假农资,有效提高农民群众消费维权意识,着力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对违法农资经营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切实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
十二是加强督导检查。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各所的安排部署、实施进展、任务完成、取得的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案件办理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指导。县局将适时组成督察组,对部分地区进行检查、督导并强化业务指导。
十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各所要认真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工作中的亮点和典型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徐凤仙、刘文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