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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海关查获“蓝精灵”等国家二类管制精神药品300颗

2018-09-12 17:13:41 海关总署网

近日,南京海关隶属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在进境邮件中查获违规邮递国家二类管制药品氟硝西泮、地西泮入境案件3起,查获氟硝西泮药片200颗、地西泮药片100颗。

其中氟硝西泮为新列管的精神类药品,俗称“蓝精灵”,是治疗失眠的处方药,若滥用可产生强烈致幻效果,为区别于海洛因等第一代毒品及冰毒等第二代合成毒品的第三代毒品,其危害是一代毒品的1000倍。目前,已依法移交缉私部门处置。(夏振邦/文)

(责任编辑: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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