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经鉴定,杭州海关此前在舟山口岸查扣的53.2吨聚乙烯颗粒实为“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依据《固体废物鉴定标准通则》等规定,该批货物属于我国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因企业不具备进口资质,也没有相关许可证件,海关将于近期依法责令其退运。
今年7月,宁波临海某公司向杭州海关隶属舟山海关申报进口一批聚乙烯。海关关员在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外观长短不一,颜色与正常聚乙烯颗粒相比差异较大,且散发出阵阵难闻异味。查验关员判断这批货物有较大固废嫌疑,随即对货物取样送检。经鉴定,这批货物属于我国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
今年以来,杭州海关深入开展旨在打击“洋垃圾”走私的“蓝天2018”专项行动,加强风险布控,严格进口固体废物监管,与环保、公安、工商等部门建立联系配合机制,开展综合治理,坚决将“洋垃圾 ”拒于国门之外。(苏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