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特种设备>>

关于电梯公司资质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这样答

2019-04-10 15:48: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无论是商场、住宅还是写字楼,电梯作为现代化工具,给人们带来了便利、舒适。也因此,对电梯加强安全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中国质量新闻网归纳了市场监管总局3月20日以来对电梯公司资质问题的答复,以飨读者。

电梯制造单位需提交的资料

问:请问电梯监督检验过程中,制造单位提交的出厂随机文件是否需要提供曳引机制动器的型式试验证书?(注: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和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与曳引机制动器无关)

答:检规附件A中已明确电梯制造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电梯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证

问: 1.施工单位在办理开工告知时,电梯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且施工单位取得制造单位授权;2.施工完成后,电梯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证超出有效期并且不再继续复审,但是制造单位仍然存在并没有注销。

请问:这种情况下电梯施工自检报告原制造单位盖章确认,监督检验时TSGT7001-2009 1.2(5)项能否判定合格?

答:电梯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证到期,则不能继续生产整机;但仍应对其已出厂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办理电梯安装资质

问:2019年6月1日以后,电梯公司安装电梯是否需要安装资质?办理安装A1资质,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手续?

答:电梯安装需要取得许可证;办理A1安装资质,请关注后续相关文件。

电梯安装C级资质

问:我公司是电梯安装维修C级资质,从6月1日后执行新的规定,就没有C级了,这个C级资质就作废了吗?

答:请关注后续相关文件。

(责任编辑:一鸣)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