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特种设备>>

关于电梯停用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这样答

2019-04-10 16:01: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无论是商场、住宅还是写字楼,电梯作为现代化工具,给人们带来了便利、舒适。也因此,对电梯加强安全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中国质量新闻网归纳了市场监管总局3月20日以来对电梯停用问题的答复,以飨读者。

电梯停用多久需要办理报停手续

问:存在故障或因项目运营关系,电梯(包括住宅、商场、写字楼等业态)在不需要使用太多的情况下而停用,一般停用多少个月才需要办理电梯报停手续?

答: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3.9中规定,拟停用1年以上的,在停用后30日内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告知登记机关。

国家是否有电梯使用年限的规定或规范要求

问:国家是否有电梯使用年限的具体规定或规范要求?目前部分地方电梯条例把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电梯定义为老旧电梯有何依据?

答:目前我国没有电梯整体报废使用年限的规定,关于部件报废标准可参阅GB/T 31821-2015《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将使用超过15年以上的电梯称为老旧电梯,是行业的一种说法,目前,国家层面没有法律法规规定。

(责任编辑:一鸣)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