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5月10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股东失踪,股权如何变更?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给予了答复。
问:我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股东9人。其中一名股东(持股比例0.05%)于2016年1月后失联,在其失联前,该股东已将其名下股份转让给另一名股东,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实际进行了交易。但是未至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现由于企业注册施行全程电子化,股东也必须通过实名认证后方可办理变更业务。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做?我们找这名股东已三年了,至今下落不明。
答:《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明确,股东与公司、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工商登记争议引发民事纠纷时,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注:登记注册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中央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