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于6月12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特种设备(机械式停车设备)生产规则的有关问题,6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给予了答复。
问:我公司是一家停车设备制造企业,关于新颁布的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 TSG07-2019 》中间部分条款需要咨询:
1.H2.3.1.2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中间第4点,“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需要具有工程师职称,无损检测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Ⅱ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如果无损检测工作委外的话,是否还需配备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如需配备,责任人是否还需具备无损检测的资质?
2.相比其他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关于人员的要求中,未提及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是否意味着对高级工程师人员数量不做要求?
3.新规则中要求应具备安装人员不少于5人,之前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有Q1Q2证书,现改革后取消了。想问安装人员如何界定,是需要另外考证还是企业自己定义人员属性就可以?
答:1.对无损检测工作外委的,需配备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对该责任人要求规定是明确的。
2.结合H1、附件M看,应该是没有要求。
3.安装人员资格已取消,企业自己定。
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拟订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