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于6月18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关于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与实施细则的问题,6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给予了答复。
问:你好,我是江苏省金湖县的一家电缆厂,我们申请电缆生产许可证,按新实施细则申请,我们做了低压电力电缆无卤低烟阻燃C类样品检测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判断依据是GB/T12706.1-2008,现在向市局申请生产许可证,市局说报告判断依据缺少GB/T19666标准要求不予受理,要求我们向检验机构索要情况说明,检验机构又不肯出此说明,让市局看标准就行,市局说我们只能按实施细则来审,这样就把我们给担在这里,请总局给予协助解决为感!
答: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8年版)的规定,企业依据产品标准GB/T 12706.1-2008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电缆》提供的低压电力电缆无卤低烟阻燃C类样品检测型式试验报告,该标准已涵盖细则规定的有关检验项目,符合相关要求。而产品标准GB/T 19666-2005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是对产品标准GB/T 12706.1-2008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电缆》规定之外的其他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产品的补充。
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拟订国家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