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于6月13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过渡问题,6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给予了答复。
问:1.我公司2018年已取得电梯(客梯、扶梯)制造许可证(A级)2022年6月到期,2019年6月1日后是否就涵盖了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
2.如果原制造不能涵盖安装、改造、修理范围,我们应该向国家许可机关提交换证申请还是增项申请还是新申请?我们这种情况需要现场鉴定评审吗?“自我声明承诺换证”条款适用吗?
3.关于TSG 07-2019 G1.7条款试制造中的“自检合格”,是本单位自己检验合格就行了,还是需要监督检验机构或者型检机构来检验?
答:1.原许可证继续在原许可范围和有效期内有效;
2.如果原来没有安装证,可以办理增项,并进行全面评审;
3.制造企业自检。
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拟订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