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于6月24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阻燃电缆生产许可证的问题,7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给予了答复。
问:我们是一家电缆企业,额定电压1kV和3kV电力电缆,发证日期为2014年11月,2019年11月到期。现有的证书有无卤低烟阻燃C类电缆许可证,目前我们正在申请一般阻燃的认证换证,现在我们是否可以生产ZA、ZB、ZC的阻燃电缆,是否可以印当前生产许可证号。如果不印生产许可证号,电缆是否可以生产。
答: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8年版)的规定,企业取得无卤低烟阻燃C类电缆生产许可证即可覆盖ZA、ZB、ZC的阻燃电缆,同时可以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当前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
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拟订国家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