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于7月12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无生产许可证是否可以委托有生产许可证的工厂代生产产品,7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给予了答复。
问: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是否可以委托有生产许可证的工厂代生产安全帽、面具等特殊劳动保护产品,进行OEM贴牌?
答: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实施办法》(质检总局2014年第156号令)的规定,企业可以采取委托方式加工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并应当在产品或包装、说明书上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以及被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拟订国家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