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于7月15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中部分参数指标释义的有关问题,7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给予了答复。
问: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中第四十三条,改造,是指改变原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材料、主要配置、控制系统,致使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改变的活动。
请问,致使原性能参数和技术指标发生改变的活动,原性能参数和技术指标,具体指那些参数那些指标,现在很多业务中当地特检院的理解不一致是否可以明确?
答:指起重机械的额定起重量、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层数、装卸桥(特指卸船机)的生产率。
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拟订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