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于7月24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起重机改造变更登记问题,7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给予了答复。
问:通用桥式起重机更换滑轮组,更换升卷筒,加安全制动器,改造底盘增加安全制动力矩,由单根吊点钢丝绳变更为两根双吊点钢丝绳。
经过改造监检,改造单位出具了新的质量证明书(设备代码,出厂编号都是新的),在办理注册登记改造变更的时候,原来的数据(设备生产厂家、设备代码、出厂编号)这类信息该如何变更?是保留原厂家还是统一改成改造单位新出具的质量证明书上的信息?
答:改造要通过监检,原有数据资料要保存,改造后的数据资料一并保存,做到可追溯。
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拟订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