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于7月18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股东法人代表无法签字问题,7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给予了答复。
问:现在有个问题困扰着我们,我们公司是房地产公司,共有两个股东。现拟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其中经营范围变更为增加商业贸易( 开发楼盘超市自营)。我们已按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但在我们向登记注册部门提交变更申请时被拒件,给出的理由是我们的股东会决议有一方股东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实际情况是这个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因涉嫌职务犯罪,已被羁押三年有余但未宣判,我们想取得其亲笔签字或者认定其是否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实在有难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如何才能办理登记变更?同时想请问法定代表人签字是否是上述登记变更的必备要件?盼复,谢谢!
答:1、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民法总则》等有关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需要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你公司取得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有难度,可以要求股东先变更其法定代表人,再申请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注:登记注册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中央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