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于7月28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不配合变更登记的问题,8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给予了答复。
问:我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为聘任,不占公司股权,现在他强行占有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拒不配合我办理变更登记,咨询以下问题:
1.现在他拒不配合我变更法定代表人,我可以作出股东决定可以罢免他另聘法定代表人吗?
2.办理变更登记是否需要他在材料上签字和到工商登记现场办理(网上全程电子化登记需要其收验证码并同意)?
3.营业执照和公章被其占有如何处理?
答: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你公司可通过股东决定,免去你公司聘任的法定代表人。
2.变更登记材料可由新任命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3.营业执照和公章被其占有,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注:登记注册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中央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