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于8月13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质检办特函〔2007〕575号)文件是否适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8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给予了答复。
问:请问《关于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质检办特函〔2007〕575号)》文件,适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吗?
答:该文件主要针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拟订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