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于8月31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关于液氨储罐充装是否需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问题,9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给予了答复。
问:我公司从事的液氨储罐充装,需要办理关于产品生产许可证吗?谢谢!
答: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部分)》的规定,液氨储罐充装不需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的规定,液氨储罐充装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证,不需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拟订国家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