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于9月3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关于观光列车封闭后是否要纳入特种设备监管的问题,9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给予了答复。
问:总局领导,我县有个旅游企业订购观光列车由于行驶道路不符合要求,想通过走原厂封闭的方法规避监管。由于该项目是省级重点项目,领导很重视,要求部门全力做好服务工作。问题:1、原生产厂家能不能对车辆进行封闭?封闭后是否就不纳入特种设备监管?2、若不属特种设备应由那个部门监管?谢谢!
答:按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N0001-2017),在 “三区”内使用的观光车辆纳入特种设备监管,按照规程的规定,如封闭则不符合要求,应整改。
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拟订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