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于9月10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关于告知后的安装改造维修部分由谁监管的问题,9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给予了答复。
问:一般县级市场监管局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监管,市局对生产单位进行监管。那么县级单位办理告知后,需要对施工单位的安装改造维修进行监管吗?关于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规定,告知对其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即可,如果县局没有到现场核查,出了问题谁承担责任?请总局领导明示,告知后的安装改造维修部分由谁监管,县局是否需要到现场进行检查?如需到现场检查,是按照生产单位检查吗?应采用什么检查表?谢谢
答: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办理由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可以委托下一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对施工现场实施的监督检查属于对生产行为的监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办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施工单位的安装改造维修行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具体检查内容由检查部门自行制定。
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拟订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