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于9月12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关于液体无水氨产品是否需要办理《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的问题,9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给予了答复。
问:我公司是一家经营带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液氨充装许可证。现在我遇到一个情况,我公司将购买来的液氨灌入我公司的储罐,然后我们将储罐中的液氨通过液氨泵充装到液氨钢瓶中去(规格100L、400L、800L),然后销售。这种行为需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吗?谢谢!
答: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部分)》的规定,液体无水氨产品属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你公司将购买来的液体无水氨产品分装成小包装,应当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拟订国家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