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政务问答>>

监管问答:关于移动式压力容器的有关问题

2019-09-24 11:32: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有网友于9月12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关于移动式压力容器的有关问题,9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给予了答复。

问:在日常检查中,监察人员发现一家气瓶充装单位(核准的充装范围内有液氧)内有一台移动式压力容器,储存介质为液氧,现场检查时该移动式压力容器正在向液氧气瓶进行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5.10规定“禁止移动式压力容器直接向用气设备进行充装”,监察人员当场下达了指令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移动式压力容器向气瓶充装,现在有几个问题向总局咨询:

1.气瓶是否属于《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5.10中“禁止移动式压力容器直接向用气设备进行充装”当中的“用气设备”?

2.对该充装单位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答:《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号修改单规定,禁止移动式压力容器向气瓶进行充装,处理依据是使用单位违反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拟订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责任编辑:一鸣)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