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面对形势严峻的疫情防控工作,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松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地、区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上来,自觉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做好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站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科学防控。
持续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疫情防控知识,严格要求经营者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价格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自律,依法规范经营。
严查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暂停活禽交易和屠宰行为;严禁各类食品经营主体存放、使用、加工、制作野生动物;严禁经营销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来源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上市;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不承接各类群体性聚餐宴席,对已经订餐的,支持消费者取消、退还定金或延期举办;落实食品加工经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肉及肉制品“两证一票一报告”和餐饮操作安全规范制度,确保食品安全。检查中,没有发现经营野生动物和圈养宰杀活禽现象,各餐饮单位都能够注重消毒工作,加强疫情防护工作。
严查不法商贩操纵、垄断市场价格、串通涨价、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严查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严查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经过检查和入户暗访,我区内各药店在销售口罩、消毒液过程中无哄抬物价现象。
加大对网络商品交易及违法广告监测力度,严禁电商平台及其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广告。严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生活用品等涉嫌质量、性能及价格方面的虚假违法广告。
在检查中,该局工作人员要求涉药、涉械单位全面落实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要求,严禁由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确保药械来源清、去向明、可追溯,确保药械质量安全。严查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消毒液等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截止目前,共进行食品餐饮检查18家,证照检查63家,价格检查49家、药品检查14家,广告监测27家,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疫情防控知识63家。(来源: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贾林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