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自4月29日国家七部门部署开展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吉林省积极行动,周密部署,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保障吉林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秩序稳定。
着力落实部署 提升组织领导力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联合吉林省发改委、吉林省工信厅、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商务厅、长春海关、吉林省药监局召开吉林省电视电话会议,并在各市(州)、县(市、区)设立分会场,对吉林省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上,传达国家七部门会议精神,省直七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意识,树立全局观念,加强部门配合,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突出工作重点,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共同完成好专项整治任务,切实保障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会后,省直七部门联合印发《全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细化各部门职责分工,逐项落实国家七部门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专项整治行动开始后,该省吉林市、舒兰市再次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面对疫情形势的新变化,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将确保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维护市场秩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于5月13日召开视频会议,连线吉林市、舒兰市市场监管局,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党组书记、厅长刘化文强调要迅速行动,以加强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为抓手,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保障防疫用品质量安全,坚决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同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迅速成立应对吉林市及舒兰市疫情价格监管专项工作组,指导吉林、舒兰市局牵头开展本地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从重从快从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着力配合协作 提升部门联动力
按照国家七部门部署要求,吉林省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统筹部署,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开展综合协同整治。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七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成立联络员工作群,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建立工作信息交流机制,印发工作简报,及时报道工作动态,传递工作信息。市场监管和发改部门加强协作,实现疫情防控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信息互通共享,帮助执法人员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高价格检查工作针对性。发改部门与工信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核实吉林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数量及产能情况,并将相关信息与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共享,有效提高了排查工作效率。公安部门加强与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密切执法联动,在案件移送、查处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
着力深入排查 提升专项整治力
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该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全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全面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严厉打击防疫用品价格违法行为。自5月份吉林省再次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后,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坚持常态化防疫用品市场巡查检查,目前巡查频次已达到此前突发事件I级响应期间的检查强度,有力保证了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5月初以来,吉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共出动18754人次,检查经营场所30727家次,在疫情较为严重的吉林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立案查处了3起哄抬口罩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案件,对不法经营者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从整体来看目前吉林省防疫物资市场价格水平较为平稳。
二是全面排查吉林省防疫物资生产情况。吉林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认真梳理辖区内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五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清单,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排查。截至5月21日,吉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4人次,排查口罩、防护服、熔岩布、无纺布生产企业43家,暂未发现上述企业存在违法生产经营问题。
三是深入调研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经营状况。在做好监管工作的同时,吉林省市场监管厅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将此次专项整治与正在进行的“进千企、送服务”活动相结合,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将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作为工作重点,了解企业价费负担,倒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乱收费问题,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升服务能力。
下一步,吉林省将按照国家七部门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针对目前吉林省防疫物资市场已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总结经验,在疫情防控期间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二是迅速查办一批制假售假、价格违法、质量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依法从严处理;三是重点调查处置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向社会通报,提高执法权威,形成有力震慑。(李玉子 邢必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