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1日,湖北省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全市线下实体店的经营者发起“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
倡议的内容如下:
为助力咸宁市企业复工复产,提振消费信心,共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咸宁”活动,传递温暖消费力量,提高居民消费体验,提升企业品牌效应,增强居民消费信心,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定于6至7月,在咸宁市范围内引导咸宁市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并向咸宁市线下实体店的经营者发起“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倡议咸宁市线下实体店的经营者承诺:消费者在实体店购货之日起7日内,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包装及合格证完好无损),无理由都可以凭购货凭证到实体店办理退货。
各实体店可根据自身实际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确定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时长(不低于七天);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无理由退货”标识和及细则说明。
希望咸宁市线下实体店经营者践行优质服务、公开承诺和诚信经营,真正把温暖、安全、便利、实惠带给消费者,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凝聚你我力量 让消费更温暖”,推动咸宁市市场主体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售后服务的整体提升,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通讯员 周毅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