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5日,湖南省通报永兴县“蛋白固体饮料”调查处置情况。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省市联合调查组组长陈跃文表示,此次事件是经销商为扩大产品销售,对产品性能作夸大宣传的欺诈、误导消费事件。通报显示,涉事产品“倍氨敏”是湖南唯乐可健康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德恒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蛋白固体饮料,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出具的抽检合格报告。省市联合调查组将在唯乐可公司发现的“倍氨敏”展品送至湖南省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研究院进行检测,所检33项主要质量和安全指标符合标准。目前没有发现涉案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通报显示,爱婴坊母婴店存在“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将“倍氨敏'宣称为奶粉进行销售”的行为,当事人承认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事实。5月28日,永兴县市场监管局向爱婴坊母婴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顶格处以罚款200万元。
郴州市、永兴县两级党委、政府于5月14日、15日安排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下属儿童医院(三甲医院)对5名儿童进行全面医学体检,对其头围、体格发育、微量元素、血常规等基本指标项目进行检查检测和综合评估。5月19日、20日和23日,省卫健委组织省儿童医院儿保科、消化科、神经内科、血液内科专家对5名儿童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专家组经集体评估认为,5名儿童不符合俗称的“大头娃娃”症状体征。
5月14日,永兴县纪委监委对该事件履职情况展开调查,对在该事件中监管不力、工作力度不够的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建军和市场秩序监管股长曹石顺予以免职处理。
联合调查组称,下阶段,省市联合调查组将督促永兴县对涉事儿童继续加强人文关怀和营养指导,密切关注和及时处理相关消费投诉,开展婴幼儿科学喂养科普宣传,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深入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突出整治问题多发、风险较高、响面广、群众关注的环节和领域,切实规范全省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湖南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严厉予以打击。
背景资料:
湖南郴州“固体饮料”事件
5月11日,湖南电视台《经视焦点》栏目报道郴州市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以蛋白固体饮料冒充婴幼儿奶粉进行销售欺骗消费者”。
节目中讲述到:近日,永兴县多名患者家长发现自己孩子身体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酷似“大头娃娃”,还有不停拍头等异常情况。
经媒体调查发现,这些患儿被医院确诊为“佝偻病”,且都食用了一款名为“倍氨敏”的“特医奶粉”,而该“特医奶粉”实际为“固体蛋白饮料”。从照片中可见,这些儿童,头部比例明显偏大。
记者从郴州市委宣传部获悉,永兴县已于5月11日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组织专班开展调查。
经了解,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从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先后购进“倍氨敏”法国进口深度水解乳清蛋白(蛋白固体饮料)47件,2019年10月前全部售出。在有食用普通奶粉过敏的宝宝家长咨询时,推销人员就推荐这款“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产品让其宝宝食用。
目前已有5名家长向永兴县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永兴县已成立由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对爱婴坊母婴店依法依规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同时,该县对购买食用“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的婴幼儿,安排县人民医院进行免费体检,对有症状的婴幼儿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并邀请营养专家指导辅助性治疗。永兴县还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特别是婴幼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质量不合格、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全县食品安全秩序。
记者从永兴县纪委县监委了解到,永兴县纪检监察机关已密切关注该事件的处置情况。
较早前报道: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彻查湖南郴州奶粉事件
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将一款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销售给牛奶过敏儿童,虚假宣传特殊功能,涉嫌消费欺诈。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责成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商家进行彻查,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特殊食品,在我国实行严格注册管理和出厂批批检验,质量安全有保障。消费者选购婴幼儿食品,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选购合适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