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公安部自6月1日开始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安全头盔需求急剧增加。根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安全头盔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为保障“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相关商品价格稳定,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县(市、区)局,对全市头盔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开展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和巡查检查工作。
要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做到: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主动稳定头盔等相关商品价格,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
四、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五、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六、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通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的巡查监管,有力的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目前,绥化市安全头盔市场价格比较平稳,货物供应量充足,没有发现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发生。(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场监管局 孙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