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餐饮企业,其供应对象一般为订购膳食(膳食需求较固定)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具有一次性加工制作量大、辐射范围广、食用人群庞大等特点,一旦发生问题容易造成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针对这一特点,安徽省明光市市场监管局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有效监管措施,严格监督管理。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摸底排查,彻底摸清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数量情况。目前该市共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2家,从业人员38人,供应全市4所学校、6000余名师生。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意识。采取约谈、召开座谈会和举办培训班的形式,向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详细讲解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征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意见建议。共举办约谈企业负责人2人次,召开座谈会1次,征求意见建议11条,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1次,20余名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约谈、座谈、培训,增强了集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意识。
三是明确责任,强化监管。要求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自查自纠和日常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每月开展检查不少于1次,与2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同时,采取“互联网+明厨亮灶”方式,强化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信息化远程监管,2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共安装摄像头21个,覆盖加工经营场所每个角落,其中加工、消毒、分餐等关键环节视频信号全部接入市场监管食品安全远程监管系统,市场监管人员通过大屏向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喊话”,指出现场操作不规范问题3条,要求立即整改,提高了监管效率。(安徽省明光市市场监管局 宋芝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