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新变化、防控新要求,6月份以来,安徽省明光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四清”措施,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主体责任“清”
强化对全市39家农产品市场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摊位、活禽交易、宰杀、肉制品销售、水产销售、垃圾存放等区域的消杀情况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且整改不力的市场,及时向市场主办方下达《问题交办单》,按照属地原则,同步抄送给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做到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清楚、明确,确保市场主体责任落实。
经营门店“清”
全面清查海鲜、冷冻肉、冷鲜肉经营门店及仓库,全面摸清全市海鲜、冷冻食品经营情况。采取城乡联动、局所联动的方式,对全市各类冷冻(鲜)肉、进口肉制品、海鲜制品冷库以及销售点逐一排查,要求全市81家冷冻肉制品、水产品销售店完善登记台账。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资格、进货来源,对存在来源不明的产品及时封存扣押,并抽样检测,对2家销售过期冷冻肉制品经营户立案调查。
餐饮责任“清”
向全市餐饮经营单位发出倡议,倡导暂不售卖海鲜产品,不鼓励举办聚集性就餐,落实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开展晨检等防疫措施,并引导消费者进入餐饮店就餐时主动扫“安康码”,进行实名登记、使用公筷公勺。同时对全市提供海鲜的餐饮单位进行排查统计,摸清底数,排查重点人群。
药品销售“清”
全市129家零售药店继续落实购买发烧药、咳嗽药登记制度。继续抓好顾客进门戴口罩、测试体温登记等措施,按照“发烧药”售卖情况如实登记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上报。对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零售药店等经营主体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采取警告、限期整改等措施予以纠正,对于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停业整顿等处理。(安徽省明光市市场监管局 宋芝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