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刻吸取6.13浙江省温岭市液化气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促进气瓶充装单位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深入排查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2020年6月15日至6月18日,安徽省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
检查人员深入各气瓶充装单位,重点检查各单位气瓶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事项是否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是否建立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并办理使用登记,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检定、校验并在有效期内;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是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是否建立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真实、完整、清晰的自有产权气瓶档案并办理使用登记,充装前、后是否按规范进行检查,是否充装超期气瓶、报废或翻新气瓶,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充装记录;是否存在对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
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各气瓶充装单位深刻吸取6.13浙江省温岭市液化气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液化气槽罐车进站后的责任主体的落实,完善槽罐车入站检查记录,验证车辆合法性,确保移动式压力容器在检验有效期内,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同时,检查组要求各气瓶充装单位针对目前汛期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易发的情况,加大对防雷设施、防倾覆装置和安全阀等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频次,切实落实防雨、防洪、防雷等措施;山区站要切实防范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可能引发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有针对性制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在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自行检查、维护保养、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汛期特种设备安全。
(通讯员 安徽省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储成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