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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发放《告食品生产经营者书》 保障考生舌尖上的安全

2020-07-03 15:41: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通讯员:朱定萍 杨辉)“三考”期间正值高温天气,是食物中毒高发季节。为做好“三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预防食物中毒和信源性疾病的发生,维护正常考试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7月2日,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考点学校食堂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发放了《告食品生产经营者书》,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该告知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书内明确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必须落实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防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和餐桌;不要购买、使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不得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毒有害、病死毒死以及不明原因死亡的禽畜肉鱼类,不采购未标示厂名厂址、生产日期、 保质期、许可证号等“三无”产品以及超过保质期、不新鲜的食品和原料,以免发生食物中毒;采购的肉类、水产品及其半成品等若不能及时加工处理,应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分柜进行冷藏保存。采购时应索取有效票据等购货凭据,并妥善保存,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的,必须查看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餐饮用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应存放在专用保洁柜(必须有“三防”纱网)内;不得使用一次性餐具(能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等除外);各食品销售者还应做到不采购经营“三无”产品等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食品储存做到离地隔墙,并于近期对店内商品进行清理,及时将不合格食品下架;销售保健食品的,应取得保健食品销售许可,禁止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保健食品需设专区销售,并设置消费提示牌,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字样,不得与普通食品等其他商品混放。截止目前,该局共派出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发放告知书110余份。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就餐后如顾客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不良症状,应及时将病人送医院就诊,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市场监管、卫健部门报告(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746-8360969),不得隐瞒事实。同时,保护好用餐现场,等待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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