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为适应市场监管机构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统一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建设,2019年以来,青海省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近日制定出台了《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等三项法制工作制度。
《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共二十条,主要规定了主要规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主体、范围、内容、程序、时限等内容。《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办法》共十六条,主要规定了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的参加人员、主持人、回避、范围、程序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共二十六条,明确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内容和方式,以及采用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的执法环节和执法事项等。
市场监管局作为市政府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是“生命线”。三项法制工作制度既有对抽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范,也有对具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规范,是对法定执法程序的细化分解、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基本实现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为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为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更高水平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新时代幸福西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周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