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部分自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实施紧急处置的通知》的要求,湖北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近日迅速启动紧急排查,排除安全隐患,目前暂未发现“问题白虾”。
宜昌:连夜部署 全面排查
7月10日,接到省市场监管局指令后,宜昌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连夜安排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冷库、商超进行全面排查。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经营单位211家,经营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的经营单位30家,库存共计约8520.2公斤。其中,排查物流园海鲜批发商户70家,经营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的商户有14家,库存约7666.4公斤(518盒)。暂未发现通报中3家工厂生产的冻虾。上述涉及经营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的单位,均已自行暂停销售,下架封存。
7月12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22人次,排查批发市场(冷冻食品批发商)、农贸市场、冷库、商超等经营单位261家,发现经营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的经营单位2家,库存24公斤,来源是河南郑州物流港和武汉批发市场,工厂注册号是7057、477,生产日期2019年11月20日、2020年4月2日;各商家落实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市局组织高新区局会同市疾控中心在开发区家辉超市、汇金超市、北山超市、东山花园菜场、深圳路菜场、雅斯超市进行采样,共采样61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咸宁:实施紧急处置 消除风险隐患
根据海关总署、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文件要求,咸宁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研究并下发《关于开展厄瓜多尔3家企业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实施紧急处置,消除风险隐患。
7月10日晚,咸宁市市场监管系统连夜部署开展紧急排查处置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
一是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主体责任,组织经营户开展涉事产品自查工作;
二是督促指导商超、冻库、海鲜经销商等食品经营单位,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进口海产品须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等;
三是监督相关经销商立即停售、封存厄瓜多尔3家企业3月12日以后生产的冻虾,并配合进口商做好产品召回工作。
7月11日上午,咸宁市局食品经营科对华信市场冷藏冷冻经营户进行了暗访检查,发现市场内3家商户有厄瓜多尔冻虾且现场无法提供进货台账,现场下达督办通知书1份,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
截至7月11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 140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21 家,其中冻库及冷藏冷冻经营户73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检查中发现问题7起,售卖厄瓜多尔冻虾的经营户7家,下架 33.4公斤进口冻虾产品,未发现海关总署通告3家企业产品。
神农架林区:全力保障人民消费安全
7月11日,林区市场监管局迅速在全区开展紧急排查工作,对全区农贸市场及其周边冻品经营户、商场超市和相关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清查,确保无相关批次的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进入市场,第一时间要求全区经销商立即停售、封存涉事冻虾,并联合林区检验检测中心及时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截至7月11日,共采集涉及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样品44份,其中松柏镇采集35份,阳日镇9份;涉及超市8家、冷链供应商2家;44份样品中储存冷藏柜样品7份、外包装样品13份、内包装样品12份、虾体表物12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涉及工厂4个,不同批次产品7个,不同生产日期产品8个。目前暂未发现公告中通报的冻虾。
下一步,林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其他乡镇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加强冷库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经营户切实落实索票索证、进货查验责任,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全力保障全区人民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