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随着最后一箱被没收的食盐进入开化盐业公司仓库,标志着浙江省开化县食盐行业整治第一阶段圆满结束,这也是自盐业执法监管工作划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来,开化县市场监管局首次以盐业监管执法主体名义在食盐领域依法查处的首批案件。
2020年4月29日,开化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县经信局提供的案件线索,称有多名当事人存在涉嫌未取得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从事食盐批发业务的违法行为。当日,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对上述涉嫌违法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案件线索核查。
在涉案仓库内发现43箱晶纯食盐、42箱海藻典食用盐、198箱低钠盐,当事人未取得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从事食盐批发业务的行为,违反了《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二条,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物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5月初相继对其他涉嫌违法的当事人分别予以立案调查,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集中查处未经核准从事食用盐批发案4起,涉案食盐325箱,罚没款3.29万元。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足新的职能定位,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规范食盐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盐业执法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食盐消费安全。(徐国梁 鲁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