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的工作部署,湛江市被列为第一批地级市试点单位。对此,湛江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抓好落实,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成立机构,协同配合。成立由林鋆明局长亲任组长,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政策法规、信用监管、计量与标准化、质量发展、食品经营安全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湛江市监督管理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齐心协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二)制定方案,有序推进。印发《关于做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布置。制定《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提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确定县级试点单位,以点带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
二、提高站位,强化担当
(一)上情下达,把握方向。组织市局机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成员和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在地县(市)市场监管局,参加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地理标志工作推进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启动视频会议,领会改革试点重要意义,了解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明确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合规、有序、高效开展。
(二)学习指导,互动交流。组织市局知识产权保护和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在地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部门学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地理标志专用官方标志》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图案和说明》等相关文件,熟悉掌握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和管理规定。认真解答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关于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和专用标志使用申请核准改革事项的相关咨询,为改革试点工作打好基础。
三、脚踏实地,抓好落实
(一)补正资料,建立台账。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地理标志资源普查数据补正的通知》要求,组织地理标志产品所在地县(市)局认真核查辖区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专用标志使用企业等数据信息。同时根据省局通知要求,建立湛江市地理标志产品、湛江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湛江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使用企业等3本台账,对2020年之前经原国家质检总局核准使用原版专用标志的21家企业信息资料进行补正,为核准使用新版专用标志做好前期准备。
(二)有的放矢,更换标志。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更换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地理标志换标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方案,下发通知,明确程序,指导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局第一批核准使用新版专用标志的17家企业所地在县(市)局组织核准企业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口令下载新版专用标志矢量图,顺利完成换标工作任务。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立足已有工作成效,按照国家局、省局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体系,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供稿:湛江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