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C”标志是指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商品贴上“C”标志,即表明其产品净含量是有保证的,消费者可据此放心购买到足量的商品。
为深化计量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企业“C”标志使用便捷性,强化企业计量主体责任,自2019年起,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日前,越城辖区的绍兴咸亨股份食品有限公司和绍兴市咸亨酒店食品有限公司先后通过自我声明方式获得许可,使用“C”标志,实现该区定量包装企业计量“C”标零突破。以上2家企业为全省首批通过自我声明方式获得使用“C”标志许可企业,绍兴市全市首批获此许可企业仅4家,该区占50%。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企业自我声明内容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对标志使用的规范性、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误差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帮助使用C标志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监管制度,完善计量检测手段,提升计量管理水平。(黄建弟 鲁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