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要求,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5月14日至6月28日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截至6月28日,共收到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共9条意见。其中社会公众意见多数对第三条以外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其中一位社会公众意见要求第三条除增加对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做出规定外,还应对其它领域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移送程序做出规定。鉴于本次修订仅对知识产权领域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移送做出规定,故相关意见未吸纳。三个社会组织的意见,两条意见与征求意见稿无原则区别,一条意见超出本次修改范围,故未吸纳。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立法法》相关立法程序的要求,有序推进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