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山东威海的网民“江北”(手机尾号1902)说:“三证合一”后,公司原来的注册号和现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一致。有时为办理业务,需要去市场监管部门开具变更证明。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可以网络核查的不用出具证明。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只能查询到现有的社会信用代码,不能查询到对应的原始注册号,而一些第三方网站却可以查询到,其显示数据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议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增加公司注册号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三证合一”后,公司原来的注册号已经逐步过渡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有工商注册证号已经作废,因此未对外进行公示。目前,我们已经采纳群众建议,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基础信息栏中增加注册号信息公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