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朱文达)为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在全省深入开展了“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活动,于2019年制定发布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 第1部分:通则》,以地方标准的形式规范和引领全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开展。
为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更高标准、更加精细化的要求引领高水平创建,今年以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商场、商店、电子商务经营者、专业市场、农贸市场、乡村等六大经营场所,组织制定了六项有针对性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细则标准,并于8月20日获批发布。
该六项细则标准对六大经营场所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创建内容、创建要求、创建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围绕商品质量、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经营场所、管理服务、售后服务、投诉处理等售前、售中、售后管理和服务活动进行全链条规范和指引。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要求,在各项创建标准中增加了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条款,对经营场所环境消杀等提出具体要求,以确保有关经营场所商品和服务消费安全放心。
六项标准的发布,将对山东省商场、商店等经营场所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提供有针对性、精细化的科学指导,有效推动全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规范开展。下一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街区、景区、物业、药店、通信、金融消费、教育培训等领域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标准,进一步完善放心消费创建标准体系,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促进消费提质扩容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