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6月中旬开展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江苏省姜堰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落实、系统推进,有计划、有措施落实部暑抓好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该局出台了《姜堰区市场监管局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并根据科室职能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工作时段、卡紧时间节点,确保整治行动按时按序完成。
二是突出重点监管。登记准入方面:经前期摸排,姜堰区市场主体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江鲜”“水产”“渔港”等信息的企业共587户、个体户2297家,目前,名称中含有“江鲜”的市场主体已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日常监管方面: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投诉举报平台,加大对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农(集)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商超和餐饮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非法捕捞渔获物在市场内销售;检查并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采购、不经营非法捕捞渔获物。检查中发现1家餐饮店的广告语中有“江鲜鱼馆”字样,已责令整改。网络和广告监管方面:充分利用“江苏省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和“互联网广告监测监管系统”,监测网络经营主体 54家,传统媒体广告78次,互联网广告107次,户外广告68次,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宣传动员。在农(集)贸市场、大型餐饮单位、超市等重点区域,通过张贴通告、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宣传关于禁止江鲜交易、食用等知识,督促各类经营主体不参与捕捞、收购、运输、出售江鲜活动。截至目前,共播放宣传标语60条、张贴宣传画和禁渔通告通告540张。
接下来,姜堰区市场监管局将全面落实省、市局关于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禁捕退捕工作。一是进一步摸清市场底数,坚持“线上摸排、线下走访”相结合,对前期摸排的相关市场主体开展“回头看”,力求信息准确,同时通过日常监管,对相关市场主体清单进行“再补充”。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以“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等作为营销噱头,出售、购买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予以查处。三是进一步促进共治共管,依托12345、12315等投诉举报平台和分局投诉窗口,对群众提供的线索一一走访核实,同时探索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戚媛媛 吕嘉文 通讯员 张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