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入推进浙江省青田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引导鼓励实施品牌、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县战略,浙江省青田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了《青田县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实施办法》。目前,该办法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自2020年9月10日起正式发布实施。
该实施办法综合了原工商局、原质监局和科技局关于质量、品牌、认证、标准和知识产权等内容的7个奖励政策文件,参考了《中共青田县委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青田县委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10余份文件,借鉴丽水市本级、缙云、永嘉等县市区的先进做法,继续保留原有奖励条款26项,删减“省市名牌奖励”等27项不适宜条款,新增“守合同重信用”“浙江省知名商号”等23项新条款,调整“青田县政府质量奖个人奖”等18项奖励额度。奖励资金在同级财政中支出,奖励资金遵循专款专用、突出支持重点,发挥杠杆效应,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
(诸葛蓉 通讯员 陈郁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