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提高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吉林省集安市市场监管局黎明所近期组织辖区内96家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会,重点向经营单位讲解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以及在化妆品经营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要求各经营单位要强化化妆品安全主体意识,规范和落实索证索票、产品标签、储存条件、产品宣传等各项制度。
此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了经营者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使经营者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的意识得到增强,有助于提升化妆品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化妆品消费安全。(通讯员 吉林省集安市市场监管局 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