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全面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切实发挥消协组织法定职能作用,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9月16日至17日,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特邀请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监督部主任、内蒙古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和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在阿拉善盟举办全区消协组织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暨消费维权业务培训班。全区消费者协会、消协组织及市场监管系统的65名学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紧扣主题,以专题教学为主,与会专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法律适用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系统解读,并结合工作实际中遇到的问题,给广大消协工作人员上了生动的一课。授课结束后,各盟市消协就消费纠纷调解案例进行经验交流,对归档案卷进行了评查。
培训结束后,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专题学习讲授论述精准,深入浅出,对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将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致力运用《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消费者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供稿:内蒙古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