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何正君 吴佳岭)9月22日,广西南宁市“2020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暨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执法行动启动。
当天上午,南宁市林业局、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南宁市森林公安局、南宁市林政稽查大队、南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等9个部门组成两个联合执法组,分别到淡村市场和茅桥农贸市场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执法检查,对非法经营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进行查处。执法组先后对市场及周边的活禽摊点、干货制品摊点和餐饮酒楼进行执法检查,认真查看有无销售违禁野生动物活体或蛇酒、蛤蚧酒等野生动物制品。同时,执法人员还拿着宣传小册子,向经营户认真讲解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并发放宣传资料,提醒经营户不要销售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制品。
据执法人员介绍,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通过各有关部门广泛的宣传和持续不断地巡查,经营户的遵章守法意识不断加强。此次检查暂未发现市场内和市场周边存在违法经营和加工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据悉,今年9月是广西第30个“爱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决定》(简称“一法一决定”),南宁市林业和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和走私行为,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发生。
根据“一法一决定”,凡是没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野生动物一律禁止售卖食用,除去已公布可售卖的畜禽目录外,目前市场上可售卖的水生两栖养殖动物主要为牛蛙、珍珠鳖、黄沙鳖等。过去不少市民常食用的竹鼠、蛇类、果子狸、豪猪等野生动物,均已列入禁食行列。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主动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如发现市场上有野生动物销售,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形成全社会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