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9日上午,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江西省标准化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福平发布了《条例》的立法过程、主要内容及重点任务等内容,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邓勤,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润华,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凌云,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玮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黎峰主持发布会。
据介绍,《条例》是自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全面修订后,全国第4个、中部地区首个完成修订的标准化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48条,对江西省标准的制定、实施、监督管理与服务进行了全面规范,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技术创新发展,加快形成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标准化体系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了解,《条例》立足对接上位法、以问题为导向、总结提炼创新实践经验等原则,内容具有“四大亮点”。建立绿色生态标准化体系,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设有“‘江西绿色生态’标准特别规定”专章,推行“江西绿色生态”标志制度,打造“江西绿色生态”标准品牌,助力江西绿色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加强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机构的合作交流, 建立技术创新、专利保护与标准互通支撑机制。健全标准制定、实施、监管机制,推动形成社会共治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条例》实现了从行政管理法向社会治理法的转变,强化强制性标准的执行,促进推荐性标准实施,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强化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标准引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水平。《条例》明确建立标准化白皮书制度,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优化标准化工作办事流程,提供便利的标准文献信息查询等公共服务,培养标准化专业人才,鼓励标准化技术机构、行业协会、产业技术联盟、平台型企业等机构开展企业标准水平评估等。
此外,为进一步激发标准创新活力,《条例》实现了“四个突破”,分别在标准创新奖励、指导性技术文件设立、教育和科研机构标准化建设、企业标准公开等四个方面增加制度供给,鼓励标准化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通讯员 廖珊珊)